• 1

征兵政策宣传

证明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征兵政策宣传 >> 证明工作 >> 正文

吉林省2009年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征集工作总体安排

发布日期:2010-05-2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吉林省2009年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征集工作总体安排

从现在到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总体上分为九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4日至6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由当地兵役机关会同院校集中进行国防教育和兵役法规、优待政策等内容的宣传,激发毕业生的应征热情。

第二阶段,6月7日至12日,为组织报名和初检初审阶段。由院校组织对有入伍意向的毕业生进行报名登记,由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部门和院校,对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

第三阶段,6月13日至15日,为确定预征对象阶段。组织初检初审合格的预征对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组织毕业生预征对象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第四阶段,6月16日至30日,为资格审核阶段。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发给学生本人,作为学费补偿和优先征集的凭证。

第五阶段,7月份,为汇总上报阶段。7月10日前,教育厅汇总本地预征情况上报教育部;7月底前,省征兵办公室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统计表》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第六阶段,7月至10月,为跟踪管理阶段。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和院校建立预征对象跟踪管理档案,对预征对象进行跟踪管理,掌握预征对象思想动态和流向流量。

第七阶段,10月中下旬,为报名应征阶段。冬季征兵开始前,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

第八阶段,10月底至11月底,为体检政审阶段。由兵役机关对毕业生预征对象按照征兵政策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第九阶段,12月份,为批准入伍阶段。毕业生预征对象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

上一条:吉林省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问答

下一条:吉林省2009年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