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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09年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

发布日期:2010-05-2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吉林省2009年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征集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对象范围。征集的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院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不包括在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二、征集条件。征集对象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对象的年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为当年满17至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上一条:吉林省2009年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征集工作总体安排

下一条: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