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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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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08-03-2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安全工作是学生军训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对完成军事训练(教学)任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体人员必须做到:

一、提高对军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心,时时处处重视安全工作,做到天天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天天检查安全。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安全教育,每个训练科目都要做到开始有要求,中间有检查,结束有讲评,经常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调动参训学生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三、严格执行解放军条令、条例和学校的学生安全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教育和整顿,切实做到:

1、射击预习和实弹射击时,要严格遵守预习用枪规定和射击场规定,严密组织,按规定实施,预习和射击前必须验枪,预习和射击完毕后,检查擦试武器,清点器材,及时收交剩余子弹,个人不得私存弹约,严禁枪口对人和随意玩耍。

2、严防被盗、失火、触电、雷击、食物中毒、中暑。

3、正确妥善处理好带训干部、学生、教官、学校和部队之间发生的问题,反对不科学的蛮干。

4、乘车时,不准站立起打闹,开玩笑,严禁将手、头、脚伸出窗外面。

5、严格贯彻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四、加强对武器、器材使用知识教育,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五、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对于事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六、各级领导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工作规律,把各种不安全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上一条:军训中各项评比竞赛活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