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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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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教研部工作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2010-05-2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一、贯彻落实《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等院校军事教学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的军事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军事教师的政治学习、业务进修,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军事教师的教学工作水平和任教能力。

三、负责军事课的授课、考核和考勤,结合军事课特点,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四、军事教师实行坐班制,并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军训期间的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军事实践等工作。

五、不断地进行跟踪教学工作,组织开展军事学术活动,巩固军训成果。

六、承办学校党委和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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